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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通过初级会计的同学请注意

发布时间:2017/6/9    浏览次数:3155

各位考生: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自62日起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省会计考办《关于广东考区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75号),现将我市初级资格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时间

  2017619日至30日(星期六除外)

  三、复核地点

宝安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源路128号深圳市名优采购中心华源科技创新园B1区六楼601(地铁1号线坪洲站C出口)

  四、复核需提交的资料

  (一)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除外),如该表丢失、漏打,可登录http://60.208.116.167:81/ksbm/usercxbmb.jsp补打。

  (二)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生有效期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资格复核人员对考生学历证书如有怀疑,有权要求报考人提供验证证明。考生应自觉遵守报名条件,复核时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当次成绩,复核通过后合格人员按照深圳市考试院要求领取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合格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特此通知。

  深圳市会计考办

  20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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