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7年4月自考考场已开通查询
2017年4月考场查询网址:http://xt.fyqcpx.com/fyqc/
深圳市招考网查询:http://www.51a.gov.cn/zk_room.asp
备注:首次参加考试的同学准考证号请到我校自考学员系统基本信息里面查看
深圳市招考办公告
1.考生须同时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居住证)进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否则视为违规处理(取消该科考试成绩)。
2.请考生携带2B铅笔和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参加考试。
3.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考场实行电子监控、金属探测仪检查,凡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将被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请考生遵纪守法,自重自爱。
5.请考生遵守校园管理规定,服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