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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区推进一门一网式“两个100%”政务服务模式改革要求,全区所有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须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我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事项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驻区政府服务大厅的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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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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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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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进驻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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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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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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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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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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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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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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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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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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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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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调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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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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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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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档案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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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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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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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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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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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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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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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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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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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在服务大厅办理的事项,各申请人须先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宝安分厅(http://bsdt.bao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核准通过后,申请人到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三、2016年9月15日前,原渠道宝安区现代服务业培训中心(宝安区宝城四区新安二路宝安文化艺术馆4楼)仍可继续办理纸质材料收取,2016年9月15日后,由区政务服务大厅统一收取纸质材料及出证,宝安区现代服务业培训中心不再受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业务。
四、区政务服务大厅地点
区政务服务大厅位于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乘车方法:
交通指引:
1、公交车338路、794路、M358路、M400路、高峰专线105路、高峰专线72路、机场10线等公交路线到宝安体育馆东站下车即到。
2、地铁:罗宝线(1号线)宝体站A出口,沿罗田路朝西北方向走400米即到。
五、办公时间
1. 区政务服务大厅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20: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区政务服务大厅:0755-85908590
2. 区财政局:0755-27751440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2016年8月30日
信息来源于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http://czj.baoan.gov.cn/xxgk_11310/ywxx/qt/ggtz/201608/t20160830_1088497.html
附办理流程: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宝安分厅(http://bsdt.baoan.gov.cn/)-选个人事项-部门服务-宝安区财政局-然后选择办理事项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所需材料清单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1、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确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原件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3、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原件1份)、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核原件)。
备注: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会计从业资格特殊申请人员
1、本人申请书(原件1份);
2、从事会计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高级会计师证原件和聘任书原件或注册会计师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核原件)及单位证明原件;
3、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4、上传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专用照片(可到具备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条件的照相馆拍专用照片,在网上办事系统输入相片回执上的ID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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